環境應急預案全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旨在通過管理手段預防、控制突發環境事件和環境風險,是減緩和控制環境影響后果的最主要管理工具。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哪些企業要做環境應急預案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以下企業: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
其中,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