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及報告:、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及2018年度工作計劃的要求,從2018年起,列入重點監管單位名單的企業要按照國家重點單位土壤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開展土壤自行監測工作。
土壤隱患排查:為做好企業在生產活動中的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識別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物、污染設施和生產活動。按照《工業企業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整改指南》,對企業項目概況,以及對廠區內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隱患的設施設備和生產活動開展排查工作。
土壤場地調查是指通過對影響土壤場地環境質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測定,確定場地環境質量或污染程度及其變化趨勢,一般包括布點采樣、樣品制備、分析方法、結果表征和風險評價等技術內容。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 [2016] 31 號)、《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 [2012] 140 號)、《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發 [2014] 66 號)、《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粵府 [2016] 145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建立土地用途改變及流程中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制度,根據場地調查評估工作階段實際需要,編制《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報告》、《場地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并將相關材料和結果呈報所在地設區市級以上政府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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