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將出臺辦法,對舉報錦江流域違法排污行為給予獎勵——對11種違法排污行為的實名舉報,經調查屬實,給予提供有效線索的舉報人200元獎勵;若依法立案并予以處罰的,則按處罰金額的10%給予舉報人最高10萬元獎勵。
該辦法所涉錦江流域包括錦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如江安河、沙河、肖家河、鹿溪河、洗瓦堰、柴桑河、大壩溝等,實名舉報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要求提供舉報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等,違法排污行為主體名稱需準確,有其他佐證材料。舉報受理、核實、查處實行“集中受理、統一派件、分工核查、分頭獎勵”的原則,獎勵經費納入兩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錦江流域涉水違法排污11種主要行為:工業企業、生產作坊違法排放生產廢水的;在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非法從事畜禽規模化養殖的;在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養殖場(戶)直排糞污的;污水處理廠站(含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工業污水處理廠站)偷排或者超標排放污水的;住宅小區以及沿街商鋪如洗車場、餐飲店、農貿市場等排水戶亂接亂排造成污水直排的,或向雨篦子傾倒廢水、廢渣等行為的;工程項目施工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設施安全的;因市政污水管道管理維護不到位或不及時,造成污水從雨水口排放的;施工工地直排生活污水或高濁度施工降水的;向水體或其岸邊傾倒廢污水的;在公共水體清洗盛裝不潔物( 如化工產品、人畜糞便、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渣、農藥等)器皿或工具的,或清洗廢水直排公共水體的;收儲垃圾的垃圾桶、轉運站、收集站、中轉房因管理維護不到位造成滲濾液或清洗廢水匯入雨水管道排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直排污水行為。
來源:川報觀察、四川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