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第42號令)等文件規定,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編制初步調查報告。現將雙龍永樂新城(安置點)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進行信息公示
貴州雙龍航空港置業有限公司雙龍永樂新城(安置點)位于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龍水路羅吏村,地塊調查范圍總用地面積105854.87m2。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06.805992°,北緯26.571421°。
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影像,再通過對雙龍永樂新城(安置點)地塊及勘界紅線外約1km范圍內現場踏勘,地塊內無工業污染源,地塊原為農田、居民區,現已建設成永樂新城安置房,未入駐。地塊周邊原為農田、居民,不存在工業污染源。
根據調查結果,地塊歷史上無工業企業,也未發生過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未有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該地塊周邊也無工業企業,未發生過污染事故,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因此,本項目地塊無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本地塊利用規劃用地類別屬于《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中的居住用地中的城鎮住宅用地(一類城鎮住宅用地070101)、《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中二類居住用地(R2),規劃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的第一類用地。環境風險可接受,地塊可按一類用地進行開發利用,調查活動結束。
綜上所述,地塊通過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后,本次調查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可以按照居住用地進行開發利用。
公示時間: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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