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四川省今年1-9月環境空氣質量報告出爐,全省有13個市州因空氣質量改善明顯,各自獲得超過500萬元的激勵資金。其中,有兩個市獲得的激勵資金超過千萬,分別為樂山市1258.51萬元,瀘州市1009.41萬元。
樂山瀘州德陽排名全省前三
環境保護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從2015年起,省財政每年拿出1.3億元用于各市州環境空氣質量的激勵約束,今年資金額度從1.3億元增加到1.5億元。
根據《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約束辦法》,1.5億元的獎金由同比改善激勵資金和PM2.5目標任務激勵資金兩部分組成。上述13個市州在1-9月的激勵資金都超過了500萬元。這些市州分別為:成都、自貢、瀘州、德陽、廣元、遂寧、內江、樂山、巴中、眉山、資陽、甘孜、涼山。
其中,樂山和瀘州獲得的激勵資金超過千萬,德陽獲得976.46萬元,接近“千萬級”。上述三個市獲得的激勵資金總額排名全省前三。
環境保護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市州獲得的這些激勵資金,都將用于各地提升空氣質量。
值得關注的是,攀枝花、南充、宜賓、廣安、達州、阿壩6市(州)未獲得同比改善激勵資金。攀枝花、綿陽、宜賓、雅安4市未完成PM2.5常態化管控目標任務,分別扣收目標任務激勵資金375.00萬元,扣罰地方財政資金375.00萬元。
全省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報告顯示,1-9月,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61.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7%。其中成都平原地區平均濃度同比下降8.3%,川南地區同比下降12.7%,川東北地區同比下降2.0%。瀘州、廣元、內江、資陽4市同比改善明顯,改善幅度達14%以上。
1-9月,全省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40.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3%。其中成都平原地區同比下降12.1%,川南地區同比下降17.2%,但川東北地區同比上升3.1%。自貢、瀘州、德陽、內江、樂山、眉山6市同比改善明顯,改善幅度達15%以上。
全省優良天數比例為84.1%,同比提高1.2個百分點。其中成都平原地區同比提高3.7個百分點,川南地區同比提高1.3個百分點,但川東北地區同比下降1.8個百分點。瀘州、德陽、遂寧、內江、樂山5市同比改善明顯,均提高了5個百分點以上。
“總體趨勢不錯,但個別市州空氣質量不容樂觀。”環境保護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1-9月,綿陽連續8個月、南充連續7個月PM10平均濃度不降反升;攀枝花連續7個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廣安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15.5%;自貢、攀枝花、綿陽、南充、宜賓、廣安、達州、資陽、甘孜9市(州)優良天數比例同比下降。
接下來,我省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加快大氣環境網絡化微站建設,完善大氣污染源清單,著力抓好秋冬季霧霾、秸稈禁燒等重點時段的管控,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記者 殷鵬)
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環境保護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