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記者今日從省環保廳獲悉,近日,省環保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監督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強化對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的監管。
根據規定,從今年6月起,四川省各市(州)環保局要在每月底前將企業自行監測數據和信息公開的核查情況、企業整改及處罰情況、相關舉報的調查處理情況等匯總上報。《通知》要求,各地環保部門要進一步擴大對轄區內國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及管理的力度,依法監督相關企業履行法律責任,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開展自行監測并及時、完整、如實發布自行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通知》指出,要特別加強對企業公布的自行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內容的合理性以及填報規范性的督查,對企業公布的自行監測方案要逐一進行內容檢查核實,并提出明確的修改完善意見,從源頭規范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行為;對企業拒不開展自行監測和公布自行監測信息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